事業單位的改革已經持續了好幾年了,從最初的固定編制慢慢地轉變為合同制,個別單位會直接取消編制,力度越來越大,涉及全國3000萬多職工的利益,到2020年,預計事業單位改革全部完成,那么到現在為止,關于編制、工資、職稱到底有哪些變化呢?
1、編制
首先,事業單位改革,大家關注的都是編制問題,畢竟很多人選擇事業單位都是因為編制,看中編制的穩定,旱澇保收,不會動輒失業,關于編制問題,前面小編也已經說過,今后的事業單位都是簽訂合同制的,不會再像以前那樣,一個編制就一勞永逸,但大家也別太灰心,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及臨時工所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完全不同,穩定性這一塊還是不成問題的。
校教師、公立醫院,以及從事營利性活動的單位將會完全取消編制,其中從事營利性活動的單位影響是最大的,高校教師和公立醫院的工作人員在取消編制管理之后,反而會更加自由,尤其是針對擁有專業技能的醫生和教師來說,沒有了編制的限制未嘗不是一件好事。
但是從事營利性的單位中的職工會全部取消編制,按照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管理,這樣勢必會影響工資待遇等各方面,如果是經濟效益不好的單位甚至會面臨著解體。
2、工資
其次,大家關注的還有工資問題,畢竟人都是向錢看的!可以放心的是除了改制為企業的單位會受到影響之外,其他單位不會受到較大影響,而且事業單位對于工資分配擁有了更多的自主權,允許事業單位“做大分配蛋糕”,尤其對在創新發明、成果轉化、社會效勞等范疇作出突出業績的事業單位給予恰當傾斜。
同時,從2017年開始,事業單位技術人員允許離崗創業保留人事關系3-5年,并且在這期間,會按照原有工資水平發放基本工資,并且保存其參與職稱評審、崗位等級提升、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益。也鼓勵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到社會進行兼職,這等同于可以拿雙份工資了。
3、職稱
要知道,在之前職稱高,到手工資就高,可是在事業單位職稱改革后,職稱不再是評定工資唯一標準,未來更傾向能力,讓更多基層優秀人員有更多機會。
很多考生很擔心,目前事業單位改革力度較大,事業單位到底還是不是我們所追求的“鐵飯碗”了呢?
別擔心,事業單位改革后,明確規定對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進行定期上調,在今年更是提出要提高教師待遇,確保教師工資不低于公務員,再就是《十三五「全國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」》可以明顯看出,未來醫護工作者工資要上調。所以,不管編制怎么辦,待遇反而要上漲。取消事業編采用“聘任制”或者合同制,這都是身份發生了變化,改革后,就真的各憑本事吃飯了,對有能力者是好事,因為更多的機會來了,高薪很容易。支持離崗創業,單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,離崗后還享受原單位基本待遇,妥妥的雙薪,也可以激勵這類人員可以放心大膽去拼一下,這對于有想法的人來說就是個好消息。
所以說,改革有利有弊,最重要的我們要怎么看待。